安全生产培训

生产安全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卡(IC卡)上岗,即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此证书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是每3年复审1次。生产安全特种作业包含以下工种: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建筑施工七大员

建筑七大员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关键岗位,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般而言七大员分为: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建(构)筑物消 防员”职业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为“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物业人员上岗证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 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 服务的人员。自2010年开始,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全国范围内已停考试。